丽水人才市场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局是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所属全民事业单位,1996年被确定为浙江省人事厅人才资源开发联系点,1999年被评为全省人才工作先进集体。本局立足丽水,面向全国,是以人才交流、人事代理两大业务体系为主体,以人才交流会、人事代理服务、人才网信息服务、人才流动党员党建工作为支撑,融人才培训、人才派遣、留学服务、对外翻译等多种新兴业务为一体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构。本局以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功能齐备的人才服务体系为目标,秉承“诚信为上、服务为本”的理念,立足于“服务人才、服务用人单位、服务经济发展”的方针,不断拓展新兴业务,积极促进人力资源开发与合理配置,完善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调运行机制,致力于构建浙西南山区人才强势服务平台,竭诚为广大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电话:
考试培训、交流开发科(0578)2263628、2263629 、2263517(传真)
人事代理科:(0578)2263609
综合科:(0578)2263607
人才派遣科:(0578)2263698、2263607
财务科:(0578)2263606
网址:http://www.lsrc.cn
网络实名:丽水人才网 、丽水人才
本中心谒诚为社会提供以下人事人才服务
人事代理及其办理程序
一、集体人事代理。须提交人事代理申请书和委托代理项目,并提供委托单位的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人员名册、个人履历表和聘用合同等。个人人事代理。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并提交与原单位正式脱离用人关系的有效凭证或材料。
二、中心接到单位或个人的申请后,及时审查有关证件和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三、中心按合同履行职责,承办各项人事代理业务。
四、委托人事代理的单位或个人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携带人事代理合同书和有关证件材料到中心进行验证。合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须到中心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大中专毕业生派遣及其办理程序
一、大中专毕业生须同时提交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接收函或聘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如用人单位为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还须提交增员计划卡。
二、中心接到材料后,经审验符合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就业介绍信。
对外翻译及其办理程序
一、前来联系翻译业务的人员,须提供需译材料的复印件(字迹清楚)二份,原件由本人保存。
二、填写联系业务人员登记表。
三、将译件及时递交翻译人员翻译,译后由翻译人员签名后送回。
四、将译件编号、登记、存档。
出国留学咨询及其办理程序
一、 提出书面申请,选择意向国家、学校及专业。
二、 填写留学评估表,并递交个人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 签订服务协议等有关文件。
四、 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 办理护照,并准备好各类签证材料,进行签证、体检等。
人才库查询及其办理程序
一、人才入库登记
1、求职人员提交下列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就业推荐表。
2、领取《求职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3、经工作人员审核后,装订、收存并输入电脑。存档有效期为4个月。
4、入库登记后,交流开发处通过日常推荐、人才交流会等多种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或供用人单位查询选择。
二、人才库查询
1、招聘单位出具有关证件(同前)。
2、领取并填写《人才招聘登记表》。
3、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人才库查询。
委托招聘及其办理程序
一、招聘单位交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单位简介、招聘内容、外地单位须提交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批文(介绍信)。
二、签订《人才招聘委托合同书》,内容包括:招聘人数、专业(岗位)、性别、学历要求、待遇等。
三、由人才交流机构发布招聘广告,组织报名工作。
四、由人才交流机构与用人单位共同完成招聘面试及录用工作。
网上交流及其办理程序
一、网上招聘
1、招聘单位交验有关证件材料与委托招聘提供材料相同。
2、领取并如实填写《网上招聘登记表》供求职人员查询,存档有效期为一个月。
3、经工作人员审核后上网。
二、网上求职
1、求职人员向交流开发处提交有关证件、材料。
2、领取并填写《求职登记表》。
3、经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上网,供用人单位选择。存档有效期为四个月,网上求职成功后,到交流开发部办理就业或交流手续。